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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3年推免生接收办法

  按照《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

  一、 接收专业方向以及计划

招生学科及代码

招生学科方向(专业)

招生计划

招收类别

0839 网络空间安全

不分方向

10(含直博生4人)

硕士生、直博生

0854 电子信息

不分方向

10

硕士生

  

  备注:各专业免试生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根据复试生源情况可能会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符合《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报考中山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照编号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名称+本科学校名称+姓名+202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推免(示例:网络空间安全+中山大学+张三+2023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推免),并上传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1.中山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本科阶段包含所修全部课程的正式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3.本科阶段同年级专业总成绩排名证明1份,须加盖有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4.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等);

  5.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所有信息需在同一A4页面上)。

  6.申请直接攻博生,须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7.其他证明材料(如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说明】1)以上1-5为必须项, 第6、7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2)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取消申请者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学的申请者取消学籍。

  四、申请办法

  1.  所有推免生的正式报名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接受报名的截止时间为:9月28日(星期三)中午12:00。

  2.  所有报名材料以上传到推免服务系统的版本为准。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将对申请者进行初审。

  五、复试安排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将于9月28日(星期三)15:00前向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同学需于2小时内在系统上回应是否接受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则视为主动放弃复试机会。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将于9月28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确定复试名单。

  第一轮复试工作结束后,如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仍有接收免试生计划的专业,将安排第二轮复试。

  六、复试办法

  (1)复试方式:通过在线会议面试考核。

  (2)复试内容:

  拟报名硕士生: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分为自我陈述介绍和问答考核两大部分。考生准备一份自我介绍PPT,PPT陈述时间约5分钟;

  拟报名直博生: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分为自我陈述介绍和问答考核两大部分。考生准备一份自我介绍PPT,PPT陈述时间约20分钟;

  复试内容重点考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等。

  (3)考核评分:复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生的最终复试分数。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接受院内相近专业间的调剂,原专业复试成绩有效,无需再次复试。

  七、录取

  学院根据接收免试生的计划,严格按照学科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通过夏令营、推免生预报名等形式参加过学院考核的考生,考核成绩作为该生推免复试成绩。若复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业务能力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业务能力得分也相同,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学院有权撤销待录取。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八、体检

  复试合格的申请者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内,携带中山大学体检表自行在其本科高校门诊部或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本校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体检(附件2、3)。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最迟须于10月24日(星期一)前提交我院,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要求根据《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九、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咨询、申诉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8664534554   邮箱:xujing2@mail.sysu.edu.cn

  (二)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山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中山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2年9月24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中山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附件2: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
3、附件3: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